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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损害中责任人的界定标准及相互关系
作者姓名:宋文琦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侵权责任法》第85条对物件损害责任予以规定,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并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该条文看似对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责任追偿等方面均已列明,但司法实践与学理解释上均存在诸多疑问。本文拟就这些问题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展开讨论,以期提升对我国物件损害规则的理解。

关 键 词:所有人  管理人  使用人  其他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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