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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引用本文:吕文巧.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J].魅力中国,2011(21):166-167.
作者姓名:吕文巧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诉讼法学,河北保定,071000
摘    要: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做了规定,并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概念上的误解和做法上的偏差,成为刑事司法与理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学术界对有关逃逸行为的认定仍然存在诸多争议。因此,从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特征、罪过形式、司法认定等几个方面进行剖析,进而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疑难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对各种具体情况进行了一一甄别,以正视听。并且在此基础上,综观国外立法,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方面的立法完善的观点和建议。

关 键 词:交通肇事  逃逸致人死亡  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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