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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费用待摊和预提问题刍议
作者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商学院,湖南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待摊费用也称预付费用,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以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预提费用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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