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交给企业交给市场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优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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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秀利.权利交给企业交给市场浅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优越性[J].中国城市经济,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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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秀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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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公司总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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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是按照传统的定额模式进行计价,实行的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曾经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筑经济与国外公司的逐步接轨,使得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因为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照不同的地区、不同企业的平均水平制定的,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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