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法家预防犯罪教育思想及其对现阶段社会犯罪治理的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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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茂阳. 儒家法家预防犯罪教育思想及其对现阶段社会犯罪治理的重要意义[J]. 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 16(2): 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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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茂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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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工业大学社科系,陕西西安7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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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儒家和法家分别提出了利用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来预防犯罪的思想,其虽然各有局限性,但经后世各朝将二结合,对预防犯罪起了较大作用,总结儒家、法家预防犯罪教育思想,借鉴我国各朝代预防犯罪教育的经验,对预防和治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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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犯罪 道德教育 法律教育 儒家 法家 犯罪预防 |
文章编号: | 1008-827X(2002)02-0065-03 |
修稿时间: | 2002-01-21 |
The importance of social crime theory at present and educationl thought on anticrime of Confucian and Legalis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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