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如何正确“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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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家菊.供应商如何正确“维权”[J].中国政府采购,2006(3):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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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家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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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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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当事人之一,《政府采购法》、《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都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供应商的正当权益明文加以切实保护。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看,供应商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投诉案例也逐渐增多。但据不完全统计,真正有效的投诉甚少,不少供应商不按正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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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权” 供应商 《政府采购法》 投诉处理 政府采购活动 正当权益 弱势地位 当事人 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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