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享有税权的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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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帅. 我国地方政府享有税权的经济学分析[J].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 0(4): 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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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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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王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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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政府作为一国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及存在的意义都十分重大。地方政府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落实中央各项工作部署,代理中央政府履行各种地方社会管理职能,产生正值的政府剩余,因此在肯定国家享有税权的同时,也应对地方政府享有一定程度税权给予认同。税权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划分应对税收立法权、税收政策制定权和税收征管权分别加以考虑。针对各自不同的特征和重要性采取不同的划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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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权划分 政府剩余 地方政府 税收立法权 税收政策 |
文章编号: | 1008-6935(2004)04-0009-03 |
The Analysis of Tax Rights Enfoyed by Local Governments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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