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研究,不仅要有量的界定,更要有质的分析。首先,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依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一些模糊认识加以澄清。其次,要把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放到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乃至生产关系的结构体系中,从质和量既对立又统一的角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同时,还要研究和关注与此相关的一些具有较强针对性和现实性的问题。再次,还要研究和关注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两种相反发展的可能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力争向好的可能性,促进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断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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