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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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向林,栾亚萍.论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界定[J].商业时代,2007(34):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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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向林 栾亚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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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陕西嘉岭律师事务所,陕西延安,710054;延安大学,陕西延安,716000 2. 陕西嘉岭律师事务所,陕西延安,7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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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界定公司社会责任,是新公司法生效后亟需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为此,笔者在考察公司社会责任的历史渊源,梳理立法目的以及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证分析,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作为唯一的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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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社会责任 法律概念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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