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新时期我国合作金融的生存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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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树生.再谈新时期我国合作金融的生存和创新[J].财贸经济,2003(5):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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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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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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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作金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金融制度,在我国新时期仍然有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本文主要对相关的三个问题进行阐述:(1)合作金融是我国金融制度安排的一种基本选择,现阶段对我国城乡尽快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具有促进作用.(2)合作金融的制度基础表现为:产权结构和分配方式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实施;能够对经济上的弱势群体给予帮助,缓解社会矛盾;可以促进交易成本降低和效益优化.(3)合作金融发展需要制度创新:要突破传统上以人为合作要素的制度约束,注重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合作;要进行组织创新与完善;要建立健全合作金融的法律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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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作金融 改革 制度创新 |
Further Discussion on the Survival and Innovation of Cooperative Finance of Our Country in New Peri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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