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清理补征林业专项资金成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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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石解 胡湘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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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株洲市在近几年的林业专项资金的清理中,深深地意识到,严格按照政彩依法清理征收,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是增加林业生”产投入,减轻财政负担和压力的一项根本性措施。该市于1989年起,连续5年严格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林业“两金(一金)一费”清查补征工作,共清理370多家木竹经营、用材单位,补征林业专项资金750万元,年平均达150万元,为提前~年消灭宜林荒山提供了资金保障。他们采取的措施是:一、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共识。1985年南方集体林区木材经营放开后,出现了木竹收购经营单位多、流通渠道形式多.地方行政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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