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软法规制——兼论软法规制与硬法规制的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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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耿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软法规制——兼论软法规制与硬法规制的耦合[J].现代财经,2016(4):15-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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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耿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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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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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FX125);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XZYJS2015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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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代表的硬法在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中面临挑战与困境,而软法在治理此类行为中的独特作用却未获足够重视。事实上,以行业自律规范为代表的软法规制效率高,凸显民主性和灵活性,也契合互联网商业模式的特性,符合多元治理的理念。在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中,行业自律规范可作为非正式的法源而被直接援引并作为发现、认定行业公认商业道德及行为标准的渊源。此外,单一的硬法抑或软法规制皆无法独立完成治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任务,唯有软法和硬法相耦合的规制理路才能满足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的治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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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互联网 不正当竞争 硬法 软法 行业自律规范 商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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