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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经济型非暴力犯罪案件死刑的分析
作者姓名:田斐  朱建宏
作者单位: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摘    要:我国刑法中对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的主要依据是犯罪数额这无异于在贬低人的生命价值。对经济型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显然有轻罪重罚之虞,不符合等价性原则的要求,经济型非暴力犯罪不具有明显的外显性、残酷性等暴力犯罪的特征,对该类犯罪不适用死刑易得到公众认同,不会产生太大的社会影响。

关 键 词:废除  死刑  非暴力  经济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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