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经济合同法》的建议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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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书庆,靳瑞兰,靳松林.修改《经济合同法》的建议与思考[J].经济师,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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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书庆 靳瑞兰 靳松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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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目前,我国实行的合同法有三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对于三部合同法的修改与完善,法学界、经济界有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取消“三法鼎立”,重新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性的合同法。三法合一,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笔者则认为制定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仍然按照三部合同法分别修改完善为好。因为,根据现阶段我国法制建设的特征来看,法制的多元化现象和它的不纯粹性、不完善性和过渡性,决定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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