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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    要: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悦,对其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关 键 词:税收政策  国家储备  商品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中储粮总公司  购销合同  企业所得税  中央储备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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