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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划分我国税收管理权限的若干思考
引用本文:黄大柯,王艺明.合力划分我国税收管理权限的若干思考[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7(5):52-53.
作者姓名:黄大柯  王艺明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商学院 福建泉州362021(黄大柯),厦门大学财政系 福建厦门361005(王艺明)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6CJY002)成果之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青年课题项目(编号:GQBQ2007039);华侨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07BS101)资助
摘    要:我国目前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在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等三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必须通过在进行税权改革中遵循市场经济、效率优先、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三大原则,并分别建立中央与地方各自的税制体系,在适当分散税权的同时,整顿规范地方收费权,加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关 键 词:税收管理权限  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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