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递延所得税特殊事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引用本文:房洁,李伟毅.递延所得税特殊事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税收征纳,2009(7):34-35.
作者姓名:房洁  李伟毅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特殊的递延所得税事项从两个角度进行了不同的规定。特殊的递延所得税事项主要包括:递延所得、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职工福利费余额、职工教育经费、以前年度未扣除广告费、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开(筹)办赞、汇兑损益等。

关 键 词:递延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  税务处理  特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特许权使用费  职工教育经费  利息收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