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企业引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D&O保险)作为其治理机制的一部分,究竟是使监督机制更加完善从而降低了企业诉讼风险,还是为管理层机会主义动机提供契机、助长了诉讼风险呢?文章以2012-2014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企业产权性质的差异,研究了D&O保险的引入对企业未来诉讼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D&O保险的引入会助长企业诉讼风险,然而这种正相关关系在国有企业中不显著,在非国有企业中则十分显著。文章不但有助于全面认识D&O保险治理效应及产权性质对企业的影响,还深化了企业诉讼风险影响因素的研究,对于企业诉讼风险防范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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