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与《保险法》——以司法实践运用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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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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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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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安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这一法律规定出台后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其核心是围绕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一方面,该法为了更多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而且根据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赔偿金额比以往平均提高了一倍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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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保险法》 实践运用 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 交通事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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