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新设分支机构存在监管漏洞应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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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庆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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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吉林辽源13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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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反洗钱法》的规定和人总行工作要求,2007年,保险业、证券业、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工作。基层人民银行在履行反洗钱监管工作时发现,新增保险公司没有纳入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管范围,使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增设(增分支)、撤销及变更机构等情况不能及时掌握,没有报备制度(包括特定非金融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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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公司 监管工作 分支机构 《反洗钱法》 基层人民银行 金融租赁公司 反洗钱工作 财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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