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的财政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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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玉雪 刘旭 尤文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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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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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将其视为“天字号”工程、民心工程。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先后出台了若干扶持优惠政策,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异地就业补贴等项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型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费及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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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险补贴 下岗失业人员 灵活就业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就业再就业工作 财政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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