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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委托加工产品的涉税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史新浩.自产、委托加工产品的涉税会计处理[J].财会通讯,2006(2):48-48.
作者姓名:史新浩
作者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摘    要:根据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的规定,企业自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述视同销售业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笔者拟就上述视同销售业务行为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及其

关 键 词:涉税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产品  自产  所得税纳税调整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所得税法  消费税法  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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