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采用总价法核算现金折扣,即企业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不能冲减销售收入,应该确认为财务费用.这样的会计处理造成两个严重的后果,其一,在商品发出后,就确认收入,但款项尚未收到,企业要垫付税款,占用了企业大量的资金;其二,企业承担的现金折扣没有反映在同一张发票上,造成企业不仅要承担现金折扣这个直接的费用,还会造成税收负担的增加.本文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即合理设计企业的现金折扣方案,做到及时收款并将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体现在发票上,就会使企业既能实现扩大销售的目的,也能实现减少资金占用、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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