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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业必归会”的原因及作用分析
引用本文:曹阳.实行“业必归会”的原因及作用分析[J].中国物业管理,2007(11).
作者姓名:曹阳
作者单位: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
摘    要:<正>《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通过。《条例》在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管理协会方面做了三个方面的创新,一是首次在物业管理立法中给了物业管理协会一个明确的立法定位和定性;二是首次在法规中给了协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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