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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公路车辆救援对于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主体不明确,救援服务与收费行为不规范,一些执法单位违规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指定给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高额费用.加重了车主负担,社会反映强烈。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社会救援  高速公路  服务收费  交通运输  车辆  运输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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