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约——温州市开发森林旅游纪实之四 |
| |
引用本文: | 徐贤林.森林之约——温州市开发森林旅游纪实之四[J].浙江林业,2009(1):40-41. |
| |
作者姓名: | 徐贤林 |
| |
摘 要: | 温州市林业局作为森林公园的主管部门把建设森林公园和开发森林旅游业当作该市发展现代林业、实现林业三大效应的一项重要的第三产业来抓。局领导经常深入到森林公园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森林公园的建设发展之路。近两年还从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了200多万元资金,扶持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
|
关 键 词: | 森林旅游业 温州市 开发 森林公园 基础设施建设 现代林业 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