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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无证生产处罚移交卫生部门处理
作者姓名:李宣庆
作者单位: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摘    要:《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4年第10期刊登的《剧毒农药酿白酒如何处理》一文,笔者认为应对该文所述案件按照无证生产查处,同时,将本案移送卫生部门调查处理为宜.下面,本人谈谈自己的看法,仅供广大读者参考.

关 键 词:卫生部门 无证 调查处理 应对 剧毒农药 看法 处罚 中国 移交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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