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忽視對個體貧困農民的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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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芳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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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發放農貸,要積極扶植農業生產社;同時要热忱照顧個體貧困農民。這一决定是完全正確而符合實際的。農業生產社是農業生產的先進組織,農民在組織起來後,生產積極性提高,爲了改革生産技術添置新式農具,就需要更多的資金,通過貸款積極扶持是很必要的。但有些地區却不從社員的實際需要出發,單純地想利用資金的扶持去增加生產,來鞏固農業生產社,結果便形成了兩種偏向:一種由於對農業社貸款過多,反而增加了社員的負担,甚而影響了社的鞏固。另一種就是對個體貧困農民的疾苦漠不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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