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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与累计折旧计提的核算
引用本文:刘善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与累计折旧计提的核算[J].财会通讯,2005(4):40-40.
作者姓名:刘善群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是一大难点,在此作一探讨。

关 键 词: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转回  可收回金额  折旧额  累计折旧  检查  恢复  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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