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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摘    要:正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 键 词:资源综合利用  原料生产  调整完善  生产原料  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政策  砂石骨料  国家税务总局  处理处置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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