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H股发行上市的监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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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甘芳.论H股发行上市的监管问题[J].当代经济,2005(10):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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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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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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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定义,“H股公司”指那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来港上市的公司。这些在联交所上市、以港币或其他货币认购及买卖的中国企业股份称为H股,自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容许H股上市后,H股一词巳为市场接受并广泛使用,“H”代表香港(Hong Kong)。其主要特点:(1)在中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注册成立,作为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H股公司在香港依香港《公司条例》注册,只是获得营业许可的法律承认和避免公司名称混淆,并不具有法人实体的意义。(2)H股的发行行为和上市地点为香港,H股公司须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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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H股 中国 股票发行 证券市场 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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