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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2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2012年度会员会费交纳和新会员人会等事宜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会员管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会费  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咨询  专业委员会  行业自律  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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