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发展地位的再认识--兼与秦尊文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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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美球.小城镇发展地位的再认识--兼与秦尊文同志商榷[J].改革与战略,2005(11):9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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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美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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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南昌,33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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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牺牲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代价,服务于工业化发展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下,我国小城镇的处于不断萎缩阶段,不论是小城镇数量,还是小城镇非农人口,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少。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不断提高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农村居民生产水平提高对生活环境改善的巨大需求,小城镇得到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行政管理改革的滞后,特别是传统的行政等级化的城镇管理制度,制约小城镇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全面推进小城镇体制改革,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培育小城镇的经济基础,形成小城镇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以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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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镇化 小城镇 体制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2-736x(2005)11-009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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