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医药采购供应站采用回扣手段推销药品案 |
| |
摘 要: | 一、实怕事实和处理结果1996年9月,湖南省冷水江市工商局在药品回扣专项检查中发现湖南省邵阳医药采购供应站在药品销售活动中给予现金回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采购站立案进行调查。经查,邵阳医药采购供应站从1994年至1996年6月,帐外给购药单位冷水江钢铁总厂职工医院等三家医院总计143349.44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冷水江市工商局认定,湖南省邵阳医药采购供应站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冷水江市工商局对邵阳医药采购供应站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二、评析本案中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