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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的权属登记
作者姓名:李振华  樊振宁
作者单位:[1]中共河南省鹤壁市委党校 [2]河南省鹤壁市房产管理局
摘    要:《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了财产的共有关系。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在家庭中,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有时可能出现按份共有或一方独有。如何对夫妻共有房屋进行登记,是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者经常遇到的问题。

关 键 词:夫妻共有房产  房屋权属登记  《民法通则》  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共有房屋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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