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宪政的平衡性和行政法的平衡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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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茹.浅论宪政的平衡性和行政法的平衡性关系[J].东方企业文化,2013(5):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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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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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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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政是一种由宪法架构的平衡机制及其所达成的平衡状态,其核心理念是不断在权利与权力之间实现平衡,使权利与权力协调发展。行政法是处理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矛盾的主要调节器,它既要防止政府滥用权力而侵犯公民权利,又要防止公民滥用权利而使政府处于无秩序状态。本文旨在从宪政平衡角度和行政法平衡角度促进宪法和行政法的民主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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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政 宪法 行政法 平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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