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准备金计量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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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扬,雷佳.财产保险公司准备金计量若干问题探讨[J].东方企业文化,201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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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扬 雷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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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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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财产保险公司来说,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相比原会计准则最大的变化是准备金计量的变化;新准备金计量办法明确应从负债的角度对未来义务进行合理估计,考虑预估未来现金流所采用精算方法存在的不确定性,要求提取边际来确保准备金计量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以负债的方式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支出,较好地解决了财产保险公司收入与费用、赔付成本的匹配问题,提高了财产保险行业会计报告与其他财务报告的可比性。但由于保险合同新规实施时间不长,准备金计量从理论到实务操作均不尽完善,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探讨解决办法,以提高新准备金计量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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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准备金计量 存在问题 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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