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律诊所学生的身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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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忠华.论我国法律诊所学生的身份定位[J].东方企业文化,2013(3):21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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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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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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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法律教育引入我国已有十二年之久,如今已有148所高校法学院或法律系加入到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然而大部分法律院校尚未引进该教育模式,且在诊所法律教育的中国化过程中,关于诊所法律教育活动下的学生身份问题仍存有争议,一直未有明确,虽有人称之为"准律师",但依然得不到许多司法机关、公益机构及当事人的认同。一方面,学校在诊所教学中未能认识到学生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他们在办理真实案件时所享有的权利远不及律师,这极大阻碍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国化的顺利进程,究竟该如何解决诊所学生身份方面所带来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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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法律教育 法律诊所 准律师 诊所法律教育中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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