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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贿罪刑罚的完善
引用本文:柴冬梅.论受贿罪刑罚的完善[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8(Z1).
作者姓名:柴冬梅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摘    要:刑罚规定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刑法的适用效果。刑法就受贿罪的刑罚种类、刑罚幅度等设置上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之处,需进行修改。主刑罚应取消死刑,延长自由刑期限;附加刑中应增设罚金刑,资格刑,限制没收财产刑,定罪数额应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其他定罪量刑因素尽量细化,以充分体现罚当其罪的刑罚理念。

关 键 词:受贿罪  废除死刑  增设罚金刑  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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