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事例:A村水泥生产量约占全国总量的千分之五,该村经济合作社有资产数千万元,因村办企业需进行技术改造,缺少流动资金,希望银行借款1500万元,以其回笼货款还贷,并以其村经济合作社为担保人,银行审查后,认为村经济合作社不符合担保人主体资格,虽有资产数千万元,但仍使不上劲,顶不上用;B村地理位置与城市接壤,其村兴办起一个副食品批发市场,市场辐射全省乃至外省、市.村经济合作社有资产上亿元,因要扩展商品批发市场规模,缺少流动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3千万元,还款来源为出租摊位费和其他经营收入,以其村经济合作社为借款人和抵押人,银行认为主体不符,不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