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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业主撤销权——兼评《物权法》第七十八条
作者姓名:黄劲  骆小凤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法学与公共管理系,湖南长沙410205
摘    要:业主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侵害排除请求权;业主撤销权制度是对小区民主决策制度缺陷的一种弥补;业主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既包括侵权的决定,也包括违反法定程序的决定,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时应当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被告:撤销权的效力及于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及其他利益相关人。

关 键 词:业主  撤销权  物权法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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