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减少和避免刑讯逼供的法律对策 |
| |
引用本文: | 刘德军.浅谈减少和避免刑讯逼供的法律对策[J].活力,2006(6):126-127. |
| |
作者姓名: | 刘德军 |
| |
作者单位: | 中共林口县委党校教研室,林口157600 |
| |
摘 要: | 本文论述了刑讯逼供行为存在的主要原因,侦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处于不公开与无法监督的状态,是刑讯逼供行为产生的重要条件,重视口供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是侦察机关产生刑讯逼供行为的内在因素,刑讯逼供行为在实践中难以认定,使这一行为有了存在成长的空间。减少和遏制刑讯逼供行为的法律对策是建立在看守所集中提讯制度,实行审讯主体与犯罪嫌疑人隔离制度,实行禁止在看守所以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原则等。
|
关 键 词: | 刑讯逼供 法律对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