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财会业务中容易混淆的十对概念
引用本文:胡俊秀.财会业务中容易混淆的十对概念[J].交通财会,1991(5).
作者姓名:胡俊秀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织毯厂
摘    要:一、交、缴。“交”和“缴”都含有“给予”、“转让”的意思,常用于把钱、款或物交(缴)给某一方。例如,“请你把工资交给小王”,“这张发票应交给购货单位”。再如,“企业上缴所得税”基层上缴主管部门“资金占用费”,前两例用了“交”,它反映了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平等、转让关系。后两例则用了“缴”,它反映了企业依法纳税,基层按规定上缴资金占用费的经济业务,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参见《北京财会》1990年第4期张燕生文《“交”与“缴”文》) 二、税——费。“税”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用法律强制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