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缺陷与弥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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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子操.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缺陷与弥补措施[J].上海保险,2010(7):5-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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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子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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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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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之为不可争条款,其主要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采用了不可抗辩条款,我国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也引入了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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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可抗辩条款 弥补措施 缺陷 最大诚信原则 如实告知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 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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