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的立体式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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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文龙.“解百纳”的立体式营销[J].中华商标,2008(7):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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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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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工商学院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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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解百纳商标案被称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这一备受行业争议的商标争议案件近期有了结果。2008年6月22日,张裕发布消息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论证与严谨评审之后,裁定“解百纳”不属于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是归张裕公司所有的葡萄酒商标,张裕享有一切注册商标相关权益。而作为张裕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长城,就明确提出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行业的公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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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 立体式 张裕公司 营销 知识产权 商标争议 通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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