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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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萍,谷丽颖.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职能[J].经济研究导刊,2013(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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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萍 谷丽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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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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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教育改革工程项目“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与社会公共服务互动机制研究”(JG201201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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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提供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实施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举措,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深远的意义.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纵深发展,政府必须正确把握自己的职能定位.目前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行使职能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立法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筹资渠道单一、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等.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应切实行使法制建设、组织管理、经济支持和利益协调职能,以便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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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政府职能 公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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