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刊讯)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了《复原乳专项监管工作规范》,以切实维护奶农的利益,促进我国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该《规范》,复原乳专项监管工作职责是: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协调复原乳生产加工环节专项监管工作,并对各地实施复原乳专项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复原乳生产加工的专项监管工作。复原乳生产备案制度及基本要求是:液态奶生产企业凡在生产加工灭菌奶、酸牛乳过程中使用乳粉或者复原乳的,必须在产品正式投产前进行备案。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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