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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引用本文:郭宝明.驰名商标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J].中华商标,2002(8):32-33.
作者姓名:郭宝明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摘    要:驰名商标.顾名思义.即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谈到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现在用”密不透风”来形容都不为过。从1883年的《巴黎公约》对其保护开始.再到现在的TRIPS协议.其间很多国际性条约也都对驰名商标给予了保护.而且是以特殊法律规定的形式。并且现在这种保护趋势不断趋向严格化。

关 键 词:驰名商标  《巴黎公约》  条约  利益平衡  TRIPS协议  标的  社会公众  声誉  市场  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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