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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新闻
摘    要: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等联合发布的《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的小麦最低收购价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公斤1.74元,红麦、混合麦每公斤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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