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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
摘    要: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恢复的处理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因资产价值恢复而转回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并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账准备的资产,如果在纳税申报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价值恢复而转回的减值准备应允许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即原计提减值准备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在价值恢复时,因价值恢复而增加当期利润总额的金额,不计入恢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1.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因价值恢复产生的纳…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  利润  纳税调整  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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